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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857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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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咨询:4006500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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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语言:春季过去的学生要学习半年语言(如果语言不通过需要再读一年的语言),秋季的学生读一年的语言。
音乐课程设置
- 各种课程一般每星期上一次,(除特殊安排、深造班和高级演奏家文凭除外),学生必需按时出席上课,否则有可能被拒绝参加考试和比赛。
- 乐器和声乐专业学生应该每星期至少出席2个小时课程,期间,修读“高级教学或演奏(演唱)文凭”及“高级歌剧表演文凭”学生的个人课时45分钟,其他水平学生的个人课时为30分钟。
乐器班的课程分为六个等级:前三级为“预备级”,设有期末考试,学生获得考核通过证书后,方可升入高一年级。
后三级为“高年年级”每一又分为“教学级”和“演奏级”两个选择。
在取得“高级演奏文凭”之後,到达一定条件的学生可继续攻读“高级演奏家文凭”。
为获得乐器或声乐文凭,学生必须修读某些专业基础课程(免费),如:视唱练耳,音乐史,曲式分析,视奏,室内乐,声乐复调视唱,教学法等。
专业:
专业基础课必修科目视学生所学乐器或声乐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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