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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黄女士问:从报上看到华律师信箱一栏,很感兴趣,我也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们是一家服装零售店,主营晚礼服,经常遇到空头支票,金额较大。尽管我们多次跟客人联系催付,但有些客人仍置之不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否交huissier或向法院起诉?是否有效?
华律师答:作为商家,收到空头支票是常见的、也是令人头痛的事。追讨空头支票金额的途径有好几种。
首先当然可以与客人进行联系交涉,如果客人不是恶意开立空头支票,他会表示歉意并马上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客人对催讨交涉置之不理,这表明他很有可能是恶意地开立空头支票,商家就需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
一般而言,商家可通过律师发一封警告信,要求空头支票开立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支付拖欠的金额,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或者通过司法执达员(huissier)向空头支票开立者送达一份付款催告书(commandement de payer)。如果上述第一阶段的措施不奏效,那就得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了判决,并已产生执行效力,而对方仍拒不执行时,就可交司法执达员进行强制执行。
至于这些途径是否有效,要看对象。如果对方是有家财的人,他一般不会为区区几百欧元上法庭、被强制执行。相反对方若是两手空空的无产者,或债台高筑者,法院的判决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是否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巴黎叶先生问:我有一事求教,或请你们帮忙打官司。我有一住房,买过全部保险,包括防盗险。2000年1月份,盖房的外门遭窃贼轻度损坏。因外门是一种老式木门,很难买到合适的新门来替代,所以需要请木匠修理。我曾向警察局报案,一切手续齐备。也早已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包括提供木匠修理报价单。我与保险公司数次商谈理赔事宜,然而保险公司一拖再拖,现已近一年,尚无结果。故向你们求救,是否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华律师答:您为您的住房买的是一切险(tous risques),包括盗窃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您外门的损坏确实是由窃贼所为,您所买的保险尚在有效期内,而且您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申报了灾情,保险公司未提出异议,那么保险公司应该及时理赔。象这样案情简单而有无异议的案子,保险公司一年尚未理赔,实属不该。不过据您来函,仅是外门遭轻度损坏,想必修理金额不会太高。这就有一个追债成本的问题,要知道保险理赔诉讼往往旷日持久,费用较大,而您所请求和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很小,所以我们并不怂恿您去打官司。比较明智的做法是对保险公司施加点压力,譬如由律师出面向保险公司发一封信,或由律师出面与保险公司交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