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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承认中药合法身份


2004年07月04 日 来源:www.studyfr.net 法国留学在线 作者: [评论] [ ]

 

广受中国医药业关注的欧盟传统药品法已于4月30日起正式生效。据了解,与两年前《指令(草案)》的内容相比,该指令大幅降低了植物药市场准入条件。

此举意味着欧盟对中药进口的政策出现了重大变化,首度承认符合条件的中药可获得药品的合法“身份”,这将对中国中药进入欧盟市场产生长远影响。

长期以来,中国中草药制成品只能以食品和医药原料的名义进入欧盟市场,一直未在欧盟市场获得药品的合法“身份”。而这次,从公布的《指令》看,欧盟基本做出如下修改:扩展了注册程序的适用范围,将适用注册程序的传统植物药的成分,从单纯植物药活性成分扩展到也可以含有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非生物成分;放宽了植物药注册的传统应用年限?修改了标志上的歧视性文字。将原来必须在药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上注明的“该植物药的效力未经临床证明”,改为“产品的安全性和功效仅依赖于长期的应用和经验所获得的信息”等较为客观的说明。

对此,中国商务部科技司负责人表示,该草案从理论上讲,为中药以药品身份进入欧洲市场提供了可能。同时,有关专家还认为,与作为食品和医药原料相比,中药能在欧盟取得药品“身份”,则在欧盟市场的价格将大幅上升,有利于我中药的出口。

据了解,欧盟传统药法生效,在药品法规上是个突破,对中药进入欧洲市场会有所帮助,尽管该草案同时又规定了一系列很苛刻的条件。

专家还指出,欧盟承认中药的药品“身份”,将对美国等其他尚未承认中药药品“身份”的国家产生示范效应,有利于今后有效降低中药出口所遭遇壁垒中的不合理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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