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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媒体:在华外资企业将失去部分优惠 |
2007年03月05
日
来源:欧洲时报 作者: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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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经济论坛》报道说,中国将在3月5日举行的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期间审议通过有关旨在统一外资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草案。报道认为,这项改革与外资企业利益攸关,因为法律草案建议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外资企业过去享受到的一些优惠税收待遇将会失去。 报道说,直到目前,在华外资企业享受着许多减免税优惠条件。表面上,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一样,按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实际上,外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和非居民参股的国内企业,享受丰厚的优惠税待遇。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在华外资企业实际平均纳税税率仅为13%左右。报道列举了一些优惠税措施,如特区外资企业税率在15~24%之间;在制造业和高科技等领域投资的外资企业头2~5年期间,还可视情况减免所得税;外资企业出口以及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也可享受优惠税待遇。 报道认为,中国改革企业所得税法规,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为了履行世贸组织有关规定。中国入世以后,向国外企业开放了市场,同时也需要统一国内市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认为中国过去对外资实行的优惠税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中国吸引外资增长很快,2006年已增长到近700亿美元。 报道认为,新法规将在2008年实施。为了稳定外商投资,中方准备给予在华外资企业5年的过渡期,以适应新法规带来的变化。法律草案规定,高科技企业仍可享受优惠税待遇,鉴于大多数外资企业属于高科技企业,实施新法规对这些企业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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