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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议会通过教育改革法案


2005年03月28 日 来源:法国留学在线 作者: [评论] [ ]

 

  

巴黎中学生周四再次举行示威,抗议菲永部长的教改法案

 

    国会周四晚最终通过了国民教育部长菲永的学校改革法。
  两个月以来要求撤消这个法案的高中学生,当天以占领全国数十所高中和在各地举行小型示威的方式抗议法案的通过。
  教育改革法的全名是学校未来方向和计划法,包括63个条款和不具规范效力的一个附加报告。简述如下: 
  *法律条款中包括的措施
  一般措施:
  -所有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都须掌握一系列基础知识,包括 法语、数学主要基本知识、人类和科学文化、至少会讲一门外国语言、电脑和通讯技术。
  -增加成绩优良奖学金的名额和金额。
  -成立教育最高委员会。
  -设立按个人而定的教育成功计划,预防学业失败。
  -革新教师的最初培训和在职培训,修改师资培训章程(IUFM)。
  -组织函授教育。
  -可以教授地区语言和文化。
  -改善对早熟学生和刚抵达法国而不会讲法语的学生的教学接待措施。
  -教师的教学自由。
  -在一个学习阶段内有可能留级。
  初级教育:
  -学生必须会唱国歌《马赛曲》并了解国歌的历史。
  -开始接触造型艺术和音乐以及初学一门外国语言。
  中级教育:
  -文凭的颁发标准可把期末考试成绩、平时考试成绩、实习时的考核以及经验获得的鉴定通过等联合计。
  -教师短期缺勤时,必须由同一学校的教学小组成员代课。
  -2年级(相当于中国大陆的高一)的第二外语属于共同课程。
  附加报告中的主要方向:
  -务使100%的学生获得一个文凭或一门专业,80%的同龄年轻人获得高中毕业会考文凭,50%同龄年轻人获得高等教育文凭。
  -5年之内把专门为中断学业的学生开设的校外辅导班增加5倍(从目前的300个增加到1500个)。
  -3年级学生普及职业发现及职业经验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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