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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保改革全面生效 |
2005年12月31
日
来源:欧洲时报 作者: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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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医生为中心协调医疗保健方略”2005年部分生效(1月1日和7月1日分别形成两个高潮)。对病人来说,这种疾病保险改革2006年1月1日起开始真正具体化。
家庭医生的作用是什么?
大部分情况下,家庭医生是自由行医的或在医院工作的内科医生,负责初级治疗,预防性治疗,协调不同专科医生对其管辖病人的治疗。如果需要,他还为投保人导向,把他介绍给另一位医生,即所谓“相关”医生。
要是还未选择家庭医生,是否绝对必须在1月1日之前选定?
不。只要没生病,就可以不选择。哪天看医生,而且打算选择这位医生做自己的家庭医生时,再签署申报表也行。
再者,谁也不一定非选择家庭医生不可:这不是强制性措施。
不过请当心,不选择家庭医生的病人,医疗费报销额就减少。
家庭医生申报表可在疾病保险金库或其网站(www.ameli.fr)上获取。
截至12月底,近70%16岁以上的法国人已经选定自己的家庭医生。值得一提的,是改革不涉及16岁以下的孩子。
哪些措施鼓励人们遵守协调性医疗程序?
要是病人遵守医疗程序,先看家庭医生,可享受最高报销率(社保局报销70%,其余由互助保险公司报销),医生也不能向他收取超标诊费。
7月1日以来,如果病人不先看家庭医生,而是径直去看另一位医生,后者就在他交给病人、由其转交给社保机构的医疗报销单上注明,该病人在“医疗程序之外”。
这样该病人就受到双重处罚:
1)1月1日起,社保局的报销率将从70%调降到60%。
例如,看内科医生(一类部门医生,即遵守社保局诊费标准的医生)的20欧元诊费,社保局只报销11欧元,“在医疗程序之内”的可报销13欧元。
一类部门的专科医生诊费27欧元,社保局只报销14欧元,而“在医疗程序之内”的可报销17.9欧元(社保局以25欧元为计算基础,而非27欧元)。
2)一类部门专科医生可对“医疗程序之外”的病人超标收费,最多可多收7欧元。
1月1日起,补充医疗保险机构将按“责任”合同行事,从财政上处罚不遵守医疗程序的病人。社保局下调的10%的报销率(最多不超过2.5欧元),以及专科医生超标收取的7欧元诊费,这些机构都将不予报销。
除了这些病人自付的费用外,还要加上2005年1月1日以来就不再报销的一欧元定额捐金。
总的说来:“在医疗程序外”看一名一类部门专科医生,病人一次自掏腰包的费用最多可达10.5欧元。
二类部门医生,按定义是自由定价的。他们想开什么价就开什么价。不管怎么说,除了自由定价比社保局的收费标准要超出很多以外,病人的社保报销计费基础也比一类部门医生少。
不经家庭医生可以看哪些医生?
在以下情况下,病人可不经家庭医生而获得最佳报销条件:
- 当病人出门在外或度假期间,当家庭医生不在时,看急诊。
- 看某些“特殊”专科医生:
小儿科医生;
眼科医生,看病范围是开处方及重配视力矫正眼镜、检查及跟踪监视青光眼;
妇科医生,看病范围是“定期进行临床妇科检查”、“开避孕处方及跟踪监视避孕情况”、“跟踪检查怀孕情况”及“服药人工流产”;
精神病科医生,限26岁以下青少年。
低收入者
1月1日起,不享受全民医疗保险(CMU)补充保险、且月收入低于675.23欧元(对于单身者)的人,如果遵守医疗程序,将有权免交预支的社保局报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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